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7-12-28 17:04:57
要“使人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xù)”,要“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現代化,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為有效防治中小學生欺凌,促進學校安全,近日,教育部、中央綜治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lián)、中國殘聯(lián)十一個部門聯(lián)合印發(fā)《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以下簡稱《治理方案》)。現將《治理方案》有關情況介紹如下。
一、關于制定《治理方案》的主要背景和過程
一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要求的具體舉措。“要突出抓好政治安全、經濟安全、國土安全、社會安全、網絡安全等各方面安全工作”。學生安全是社會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發(fā)生了部分中小學生欺凌事件,引起各界廣泛關注,產生了不良的社會影響。黨中央、國務院對此高度重視,指出“校園應是最陽光、最安全的地方。校園暴力頻發(fā),不僅傷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也沖擊社會道德底線。教育部要會同相關方面多措并舉,特別是要完善法律法規(guī)、加強對學生的法制教育,堅決遏制漠視人的尊嚴與生命的行為”。
二是具備了較好的實踐和制度基礎。2016年4月,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印發(fā)《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在全國開展了為期九個月的專項治理,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學生欺凌事件的頻發(fā),各地各校在提高防范意識、開展反欺凌專題教育和加強日常管理等方面取得了積極進展,積累了一些好做法好經驗,需要固化為制度。2016年11月,教育部等九部門印發(fā)《關于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對積極預防處置學生欺凌和暴力事件提出了宏觀性、原則性的指導意見。2016年12月,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印發(fā)《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專項督導暫行辦法》,將學生欺凌和暴力行為預防與應對納入安全專項督導工作。為完善防治學生欺凌的制度體系,需要進一步制定針對性、操作性強的實施方案。
三是解決防治學生欺凌工作現實問題的客觀需要。我們在專項治理和實地督導工作中發(fā)現,目前仍有些單位存在對防治學生欺凌重視程度不夠、多方聯(lián)動防治機制不健全、對實施欺凌學生懲戒手段缺失等問題,對學生欺凌的界定、程度的劃分、不同程度欺凌情形的處置、處置后的申訴受理、部門和學校的職責分工等還缺少明確規(guī)定,基層部門和學校對于制定更為具體、更易操作的文件呼聲很高。
為此,教育部黨組高度重視,多次進行專題研究。經商有關部門同意,決定聯(lián)合制定《治理方案》。2016年12月,啟動文件起草工作,教育部邀請校園安全、學校管理、行政管理等方面專家組成了文件起草小組。在充分調研、多次座談研討的基礎上,形成初稿,向部內有關司局、全國31個省(區(qū)、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行政部門和教育督導部門、國家教育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及中央綜治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等有關部門征求了意見。經部黨組審議后,《治理方案》提請國家教育體制改革領導小組會議審議通過,根據會議要求對《治理方案》作了修改,并經中央綜治辦等十個部門會簽。近期,對文件進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目前的《治理方案》。
二、關于《治理方案》的六個新舉措
一是明確了學生欺凌的界定。要開展學生欺凌防治,首先要明確什么是學生欺凌!吨卫矸桨浮访鞔_指出“中小學生欺凌是發(fā)生在校園(包括中小學校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內外、學生之間,一方(個體或群體)單次或多次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另一方(個體或群體)身體傷害、財產損失或精神損害等的事件”。
二是提出了預防的具體舉措。《治理方案》明確了積極有效預防學生欺凌的措施。一是要求學校切實加強教育,通過每學期開學時集中開展教育、在道德與法治等課程中專門設置教學模塊等方式,定期對中小學生進行欺凌防治專題教育。二是組織開展家長培訓,引導廣大家長增強法治意識,落實監(jiān)護責任,了解防治學生欺凌知識。三是嚴格學校日常管理,加快推進校園視頻監(jiān)控系統(tǒng)、緊急報警裝置等建設,建立健全防治學生欺凌工作各項規(guī)章制度。四是定期開展排查,針對全體學生開展防治學生欺凌專項調查,及時查找可能發(fā)生欺凌事件的苗頭跡象或已經發(fā)生、正在發(fā)生的欺凌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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