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 作者:中考網 2019-05-07 20:27:06
例3計算:-5-8×(-2).
錯解:原式=-5-16=-21.
錯解分析:錯在先將8前面的“-”當成性質符號,后來又當成運算符號重復使用,切記不可這樣重復用.
正解1:若把-8中的“-”當成性質符號,則可得以下過程:
原式=-5+(-8)×(-2)
=-5+16=11.
正解2:若把-8中的“-”當成運算符號,則可得以下過程:
原式=-5-(-16)=-5+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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