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wǎng)絡 作者:中考網(wǎng) 2019-04-02 10:13:34
因殘、傷、病或因意外事故確實不能參加體育考試且被批準項目免考的考生,按免考計分。計分辦法,對確實喪失了運動能力的肢體殘疾學生,可申請免考體育,按總分的100%計入學生升學考試總分;其他免考體育的學生,按項目的60%分值計入升學考試總分。
在體育考試過程中因身體不適只參加了部分項目,剩下項目無法參加考試的考生,已考項目按實際成績計分,未考項目經(jīng)考生本人申請,現(xiàn)場醫(yī)務人員確認后辦理免考手續(xù)。同意免考后,免考的項目按60%計入成績。
緩考考生補考僅限一次
因傷、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暫時不能參加體育考試的考生,可在考前申請緩考,考生入場后不得緩考(考生因考場受傷除外,如在50米跑道上摔跤等)。因考場受傷辦理緩考的考生,已考項目按現(xiàn)場實測計分,對未考項目,考生可申請緩考,緩考按實測成績計分?忌诳紙鍪軅瓷暾埦徔,參加了下一個項目考試且有成績,不再受理已考項目的緩考申請,相關(guān)項目按實際考試成績計分總分。
緩考考生的補考僅限一次,如因傷、因病仍不能參加補考的考生,可在考前辦理免考手續(xù)。考生獲得批準后可按免考辦法計分。緩考的考生在補考過程中,因身體不適只參加了部分項目考試,已考項目按現(xiàn)場實測計分,對未考項目,考生可申請免考,獲得批準后按免考計分。緩考考生申請免考獲得批準后,免考的項目按60%相應計分。
考生棄考、缺考,成績以0分計算。
不允許穿鐵釘專業(yè)跑鞋參加考試
南昌市教育考試院提醒,考生要注意考試前的身體狀況,保證不帶病、不帶傷參加考試,避免出現(xiàn)傷害事故。積極配合學校的學生身體情況調(diào)查或主動向?qū)W校反映病情,不隱瞞病史,聽取學校意見或建議到縣區(qū)級或二級以上醫(yī)院進行身體檢查。若參加耐力跑項目,接受學校意見或建議購買“學平險”或“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此外,考生應保證充足的睡眠和休息時間,保持良好的身體狀態(tài)。不宜空腹或過飽參加體育考試。穿著合適的運動服和運動鞋參加考試?忌辉试S穿鐵釘專業(yè)跑鞋或皮鞋參加考試。
考試期間,考生受傷或臨時出現(xiàn)身體不適(如發(fā)熱、腹瀉、惡心、嘔吐、頭暈、胸悶、胸痛等),不要勉強、不能隱瞞,應及時主動向考場工作人員或?qū)W校帶隊教師報告,并提出緩考或免考申請。
考試跳繩及用球均由南昌市教育考試院統(tǒng)一提供,考生不必自帶考試跳繩或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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