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9-03-18 14:45:17
②錄取龍巖二中、上杭二中考生時,先錄取普通生后錄取定向生。錄取過程中,根據龍巖二中、上杭二中普通生的招生計劃、考生成績及志愿情況確定龍巖二中、上杭二中普通生最低錄取分數線,在龍巖二中、上杭二中普通生的最低錄取分數線下80分以內分別確定龍巖二中、上杭二中的分校定向生最低投檔錄取分數線;
若分配到初中學校定向生計劃未完成的,剩余的定向生計劃不得調整為普通生計劃錄取。
其三、民辦高中招生辦法有調整:民辦高中分三種招生方式,即:進入批次招生方式、批次以外招生方式和自主招生方式。
①進入批次招生方式:進入第一批次招生的計劃數應不少于該校總招生計劃數的三分之一(各縣市區(qū)的具體招生人數由市教育局另行公布),此類招生方式,由考生在第一批次填報志愿,在第一批次投檔錄;
、谂我酝庹猩绞剑好褶k高中批次以外的招生計劃數控制在本?傉猩媱潝档娜种詢。此類計劃的招生人數由民辦普通高中報送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市教育局批準,于5月30日前向社會公布。并且在招生管理統(tǒng)一平臺中所有普通高中批次錄取結束后,民辦學校方可開展組織招收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錄取時間安排在第一批次各類普通高中招生錄取結束后第二批次錄取開始前進行?忌、家長和民辦學校應在此期間辦理完批次以外招生方式錄取的相關手續(xù)。已經被各類學校網上統(tǒng)一錄取的考生,民辦高中不得再重復錄;
③自主招生方式:民辦高中面向本校自主招生計劃數控制在該?傉猩媱潝档10%以內。具體招生辦法由民辦普通高中學校依據省教育廳的政策規(guī)定制定,報送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市教育局批準,招生人數和招生辦法于5月30日前向社會公布。自主招生計劃的招生工作安排在中考結束后進行,6月30日前完成錄取工作。自主招生計劃未完成的,剩余計劃轉入第一批次網上統(tǒng)一填報志愿和網上統(tǒng)一錄取。已經被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其他學校的錄取。
9.錄取照顧政策作微調
《通知》規(guī)定,取消往年藝術、體育竟類的三個加分照顧項目,增加一個加分項目。根據省公安廳、教育廳文件規(guī)定要求,增加“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報考普通高中時,可按照錄取分值5%的標準,降低分數錄取,錄取時可單獨增加該批次招生計劃”。
10.五年制高職學校和各中等職業(yè)學校(含各類技工院校)錄取辦法有調整
五年制高職院校招生錄取。根據省教育廳規(guī)定,五年制高職院校招生錄取對象為應屆初中畢業(yè)生。五年制高職學校(不含體育、藝術專業(yè))的最低投檔總分調整為300分(2018年最低260分);根據考生的投檔總分,按照分數優(yōu)先、遵循志愿順序、一生一錄的原則擇優(yōu)錄取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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