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南方日報 作者:王慧 2018-01-29 15:42:47
變化四
考試時間分為三個學期
依據(jù)《征求意見稿》,今后中考考試將分三個學期進行。各學科考試時間依據(jù)《課程方案》課時要求和“相對集中”的原則確定,其中委托或由省教育考試院統(tǒng)一命題的科目的考試時間由省教育考試院確定,其他科目的考試時間按相對集中的原則由市中招辦確定。
變化五
中考總分從780增加到800
按權重比例折算后,總分為800分。計分科目:語文、數(shù)學、外語、體育與健康、道德與法治、物理、化學、歷史、地理、生物等10科,考試成績分別按不同的權重比例折算后計入學業(yè)考試成績。物理、化學、生物等3科的考試成績由筆試成績及實驗操作考試成績兩部分合成,其中筆試成績占90%,實驗操作考試成績占10%。
變化六
3個科目只評等級不計分數(shù)
音樂、美術、信息技術等3科,考試成績不計入學業(yè)考試成績,分合格和不合格兩個等級。等級劃分及細化具體辦法根據(jù)當年實際情況確定。
變化七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納入招生依據(jù)
綜合素質評價從多維度的視角對學生的成長進行記載與體現(xiàn),強調對每個學生在初中階段的發(fā)展歷程進行全面的寫實記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級作為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jù)及高中學校自主招生的主要依據(jù)。
變化八
三個評價體系構成錄取標準
從2021年起,實行基于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等級科目結果、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等級的綜合錄取辦法。錄取時,根據(jù)考生填報的志愿,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和等級科目的合格科目數(shù)量需達到一定的基本條件(即資格條件),在達到基本條件的考生中再按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擇優(yōu)錄取。
變化九
自主招生增加學校和學生的雙向選擇機會
東莞將進一步擴大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自主權,增加學校和學生的雙向選擇機會,促進高中階段學校多樣化、特色化發(fā)展,滿足不同潛質學生的發(fā)展需要。給予普通高中一定數(shù)量的自主招生名額,選拔具有學科特長或創(chuàng)新潛質的優(yōu)秀學生。公辦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的10%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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