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wǎng)整理 作者:中考網(wǎng)編輯 2017-06-10 10:06:19
4.錄取日程安排。
7月2日前,市招考辦向各縣(市、區(qū))下發(fā)考生網(wǎng)絡填報志愿的初始用戶名和密碼。
7月5日前,市招考辦公布考生成績、批次資格線和“名額分配生”。
7月7日-9日,填報志愿。市招考辦負責監(jiān)控網(wǎng)報志愿信息,適時反饋給縣(市、區(qū))招考機構查漏、糾錯、督辦到位。
7月12日-13日,報送網(wǎng)報志愿信息盤,市招考辦確認網(wǎng)報志愿信息。
7月15日,提前批錄取。
7月15日-16日,辦理第一批次學校錄取手續(xù)。
7月19日-20日,辦理第二批次學校錄取手續(xù)。
(二)中職學校錄取
參加中考的考生以及未參加中考的應、往屆初、高中學生具備錄取到中職學校的資格。中職學校招生在省中考招生平臺上錄取。中職學校錄取可以分兩段,集中錄取時間與普通高中學校錄取時間同步,補錄截止時間為10月上旬。禁止在普通高中就讀注冊中職學籍。
七、收費
各校要嚴格執(zhí)行省定收費項目和標準,務必在招生前通過學校公示欄或新聞媒體向社會公布本學校收費標準。
八、特長生招生
學校招收體育和藝術特長生必須事先向市教育局申報,按照市教育局批準意見,制定招考方案和組織專業(yè)測試。市教育考試中心在考試期間派人到招生學校巡視指導招生工作,具體招錄辦法另文下發(fā)。申報招收特長生計劃控制在該校的招生總計劃的3%以內。第一批次學校招收特長生分數(shù)控制在批次線下50分以內,第二批次學校招收特長生分數(shù)不得低于中考招生最低控制線。
九、優(yōu)錄
按《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7年中考招生優(yōu)錄材料報送和審核工作的通知》(隨教文〔2017〕22號)執(zhí)行。
十、工作要求
中考招生考試涉及千家萬戶,關系到學生的切身利益,關系到教育發(fā)展,關系到教育公平和社會穩(wěn)定,必須要有嚴密的組織和制度作保證,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進行。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縣(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要成立中考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組建工作專班,切實加強對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的領導。各招考機構要加強統(tǒng)籌協(xié)調,切實做好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的具體實施工作。各初中學校要成立中考工作領導小組和專班,負責領導和組織學生參加中考、“名額分配”招生推薦申報等工作。各普通高中應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照政策規(guī)定和程序,組織招生工作。
(二)加大宣傳力度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初、高中階段學校要將招生考試改革的內容、方法、程序向學生、家長和社會進行廣泛宣傳,特別是要加強“名額分配”和“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政策宣傳。各地、各校要規(guī)范招生宣傳行為,主動接受社會監(jiān)督,爭取社會各界的理解與支持,保證招生考試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三)強化制度建設
1.強化公示制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初中、普通高中要建立嚴格的公示制度。確保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序、高效、陽光運行。公示內容:招生考試工作方案,招生計劃,統(tǒng)一劃定的錄取資格線,招生辦法,特長生招生辦法,“名額分配”招生報名條件、申報推薦程序和推薦名單,優(yōu)錄加分的學生名單,錄取結果等。各公辦普通高中學校不得以任何名義違規(guī)亂收費,對違反規(guī)定的單位和個人要追究責任。
2.強化保密制度。加強考試信息安全管理,未經許可,不得將考生個人信息擅自公開或提供給任何單位和個人。
3.強化監(jiān)督制度。紀檢監(jiān)察、教育督導等部門對考試過程和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要尊重考生的意愿,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嚴禁強迫考生填報志愿或更改志愿,嚴禁代填、代改志愿。初中畢業(yè)生學校不得限制或強迫初中畢業(yè)生選報志愿,不得更改學生上網(wǎng)密碼,不得扣壓學生的學校錄取通知書;招生學校不得進行有償招生、不得擅自向考生許愿搶拉生源、不得虛假宣傳誤導考生搞惡性競爭,不得招收已被他校錄取的學生。
舉報電話:市教育局:3590775;市教育考試中心:3590598。
歡迎使用手機、平板等移動設備訪問中考網(wǎng),2024中考一路陪伴同行!>>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