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6-06-04 17:40:56
各區(qū)縣招生辦公室:
根據市招生委員會、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汕頭市2012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實施辦法》(汕招〔2012〕15號)的精神,為切實做好汕頭市今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填報志愿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填報志愿時間
5月25日至6月4日,分2個時段進行,每個時段5天。
第一時段:5月25日—5月29日,為龍湖、澄海、潮陽區(qū)考生填報志愿時間。
第二時段:5月30日—6月3日,為金平、濠江、潮南區(qū)和南澳縣考生填報志愿時間。
6月3日下午6時截止填報志愿。
各區(qū)縣招生辦務必在規(guī)定的時段內,組織本轄區(qū)內有關學校(含屬地的非區(qū)屬學校)的考生上網填報志愿。
二、填報志愿流程
(一)考生填報志愿前,各學校務必組織班主任及有關人員,認真學習查閱我市有關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政策規(guī)定和《2012年汕頭市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目錄》、《中職生源計劃》,準確理解、掌握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志愿填報的具體政策規(guī)定及要求,確?忌樌顖笾驹福沤^差錯。各學校要召開畢業(yè)班學生家長會,向家長宣講中招有關政策和介紹有關學校,特別是中職學校,要向考生和家長宣傳國家對考生就讀中職學校的有關優(yōu)惠政策。
(二)考生應預先填好由各區(qū)縣招生辦提供的《汕頭市2012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志愿表》(以下簡稱“志愿表”)(見附件)。
(三)考生通過校園網訪問汕頭市中考網上報名系統(網址:zkgl.stedu.net)3773.cn/zhongkao/SHANTOU/進行志愿錄入,具體操作如下:
1.在系統用戶登錄頁面上輸入用戶名(考生報名號)、用戶密碼(考生網上報名時的用戶密碼),并輸入頁面上顯示的驗證碼(四位大寫字母)。如輸入無誤,即可進入中考網上報名系統主頁。
2.點擊系統主頁左上角的“修改密碼”,即可進入修改用戶密碼頁面,修改考生本人用戶密碼。
3.點擊頁面左上角的“填寫志愿資料”,即可進入填寫或修改志愿資料頁面,逐項輸入或修改考生志愿資料。志愿資料經確認無誤,再點擊頁面上的“保存”進行保存信息。
4.保存志愿資料后,務必點擊頁面左上角的“退出”,返回登錄頁面,以確保用戶已錄入的數據安全。
(四)考生完成網上志愿填報之后,報名點應從系統上打印《志愿表》,由考生本人和家長在志愿表上簽名確認,并上交報名點。報名點要指定專人保管考生已簽名確認的志愿表,以便存查。任何人不得私自修改考生志愿,違者追究涂改人責任。
三、各類學校錄取批次安排
(一)第一批次錄取學校
1.國家級示范性高中(含同級民辦學校);
2.省一級普通高中(含同級民辦學校);
3.市一級普通高中(含同級民辦學校);
4.一般普通高中(含民辦學校)。
(二)第二批次錄取學校
各級各類職業(yè)學校、技工學校。
四、填報志愿原則
(一)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實行一次填報志愿,分批錄取原則,即公辦普通高中計劃生、擴招生、擇校生,民辦學校,各級各類中等職業(yè)學校、技工學校全部一次性填報志愿,分批次按計劃、按考生志愿順序擇優(yōu)錄取。
(二)在填報公辦高中志愿時,各學校三種不同性質的學位只能在同一批次內混合排序,不得跨等級學校批次排序,同一等級不同學校的三種不同學位可以自由混合排序。
(三)中心城區(qū)考生在填報今年有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的學校時,必須在所選學校的體育、藝術特長生相對應學校層次中填入志愿(即體育、藝術特長生按該學校的等級降低一個層次填報志愿),如考生沒有按規(guī)定的層次填報志愿,則無法錄取為該校特長生。
(四)考生必須認真準確填寫由報名點提供的《志愿表》,并按《志愿表》中各志愿順序在網上進行點擊確認。第二批次錄取學校均設“專業(yè)代碼”,考生填報時應準確錄入專業(yè)代碼(3位數字)。志愿填報結束后,報名點應打印《志愿表》,由考生本人及家長本人認真校對并簽名確認完成志愿填報。
五、填報志愿有關規(guī)定
(一)金平、龍湖區(qū)戶口且在戶口所在區(qū)就讀的考生可填報:①汕頭市金山中學、汕頭市第一中學(新、老校區(qū))、汕頭華僑中學、汕頭市實驗學校等四所學校的計劃生、擴招生、擇校生;②全市各民辦學校;③本人戶口所在區(qū)普通高中的計劃生、擴招生、擇校生。
(二)濠江、澄海、潮陽、潮南區(qū)和南澳縣戶口且在戶口所在區(qū)縣就讀的考生可填報:①汕頭市金山中學、汕頭市第一中學(新校區(qū))計劃生、擴招生、擇校生;②全市各民辦學校;③本人戶口所在區(qū)縣普通高中的計劃生、擴招生、擇校生。
(三)本市戶口在非戶口所在區(qū)縣申請“借考”的考生,按戶口所在區(qū)縣考生填報志愿規(guī)定進行填報。
本市戶口在非戶口所在區(qū)縣申請“借考借讀”的考生,按如下要求填報:
1.在金平、龍湖區(qū)“借考借讀”的考生可填報:①汕頭市金山中學、汕頭市第一中學(新、老校區(qū))、汕頭華僑中學、汕頭實驗學校等四所中學的計劃生、擴招生、擇校生;②全市各民辦學校;③借考區(qū)普通高中的擴招生、擇校生。
2.在濠江、澄海、潮陽、潮南區(qū)和南澳縣“借考借讀”的考生可填報:①汕頭市金山中學、汕頭市第一中學(新校區(qū))計劃生、擴招生、擇校生;②全市各民辦學校;③借考縣區(qū)普通高中的擴招生、擇校生。
(四)外市戶口在就讀區(qū)縣申請“借考借讀”的考生,按如下要求填報:
1.外市戶口在金平、龍湖區(qū)申請“借考借讀”的考生可填報:①汕頭市金山中學、汕頭市第一中學(新、老校區(qū))、汕頭華僑中學、汕頭市實驗學校等四所中學擴招生、擇校生;②全市各民辦學校;③借考區(qū)普通高中的擴招生、擇校生;④是否可填報借考縣區(qū)普通高中的計劃生由兩區(qū)教育部門自行決定。
2.外市戶口在濠江、潮陽、潮南區(qū)申請“借考借讀”的考生可填報:①汕頭市金山中學、汕頭市第一中學(新校區(qū))擴招生、擇校生;②全市各民辦學校;③借考區(qū)普通高中的計劃生、擴招生、擇校生。
3.外市戶口在澄海區(qū)和南澳縣申請“借考借讀”的考生可填報:①汕頭市金山中學、汕頭市第一中學(新校區(qū))擴招生、擇校生;②全市各民辦學校;③澄海區(qū)的市一級以上(含市一級)普通高中的擴招生、擇校生和澄海區(qū)一般高中學校的計劃生;④南澳縣南澳中學的計劃生、擇校生。
(五)各級各類中職學校、技工學校面向全市招生(除個別定向招生學校外),所有考生均可填報。
(六)歷屆考生不能填報省一級及以上學校的計劃生志愿。
(七)龍湖區(qū)林百欣中學“推薦生”的志愿填報方法,由龍湖區(qū)教育局制定并公布實施。
(八)澄海華僑中學美術特長生擴招生面向全市招生。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區(qū)縣招生辦及各報名點要嚴格執(zhí)行招生政策規(guī)定,組織、指導、檢查考生按規(guī)定填報志愿。杜絕考生不按戶籍規(guī)定范圍填報志愿、不按錄取批次和錄取學校代碼填報志愿的現象發(fā)生,因不按規(guī)定填報志愿而產生的后果由考生負責。各區(qū)縣招生辦及學校要重視做好借考考生填報志愿的檢查核實工作。
(二)考生和家長要認真分清《招生計劃目錄》中招生學校的批次以及各種代碼所表示的含義,特別要注意普通高中三種學位(計劃生、擴招生、擇校生)代碼的區(qū)別,以免在填報的過程因錯填而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各報名點要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尊重考生意愿,不得強迫或限制考生選擇學校。
(四)各報名點要采取各種行之有效的措施,為考生及家長提供服務。認真落實工作責任制,指定專人負責考生的志愿填報工作,要在校內張貼公布各種有關的招生政策規(guī)定和《關于印發(fā)2012年中等職業(yè)技術學校招收初中畢業(yè)生生源計劃的通知》(汕招〔2012〕20號)、《汕頭市2012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目錄》,供廣大考生及家長查閱,切實做好今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填報志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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