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家長幫社區(qū) 作者:中考網整理 2015-08-12 11:07:56
對2015年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考試考生報名資格實行學校、區(qū)、市聯檢制度。
(一)學校審查(2015年4月24日—5月8日):
1.具有市區(qū)戶籍的初中七年級、八年級和九年級學生(含返籍考生)報考,應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學籍簿等相關證明。返籍考生報名前需將電子學籍通過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tǒng)轉入我市市區(qū)初中學校。
2.在我市初中七年級、八年級和九年級就讀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考,應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籍戶口簿、父(母)居住證(由居住地公安分局簽發(fā))和學籍簿等相關證明。
3.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補考的學生報考,除了出具上述證明,還要向區(qū)教育局提出補考申請。
4.各初中學校負責對考生報名資格的初審,審查合格后,將考生名冊、考生報名信息表及電子信息于5月8日上報區(qū)教育局,5月8日以后區(qū)教育局不再受理考生報名。
5.各初中學校必須將學生報名信息在校內公布。
(二)區(qū)核查(2015年5月9日—5月15日):
1.各區(qū)教育局將各初中學校報考信息及名單按年級進行匯總。
2.各區(qū)教育局要加強考生信息的嚴格管理,要確保信息的真實、準確、無誤,同時要確保信息安全。
3.各區(qū)教育局將審查合格的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考試報考信息及有關材料于5月15日上報到市教育局。
(三)市復查(2015年5月18日—5月22日):
市教育局對各初中學校、各區(qū)教育局的報名工作進行復查。發(fā)現弄虛作假的,將取消考生考試(成績)資格,并逐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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