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wǎng)整理 2014-07-16 10:05:31
7月12日,蘭州市中考錄取進入第二批次,這一批次都是市級示范和一般高中。記者從部分學校了解到,這一批次錄取學校的控制線依然較高。
據(jù)了解,這一批次的市級示范性高中和一般高中設4個志愿:統(tǒng)招第一志愿、自主招生志愿、統(tǒng)招第二志愿、擇校志愿。相比第一批次減少一個統(tǒng)配志愿。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時,將科目Ⅱ的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的等級作為普通高中招生錄取的前置條件,在符合前置條件的基礎上,根據(jù)考生志愿,按照科目Ⅰ的總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報考市級示范性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級必須達到2B3C(含)以上;擇校生和參加自主招生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級必須達到4C1D(含)以上。報考一般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級必須達到4C1D(含)以上。
第二批次錄取,按以下順序進行:①統(tǒng)招第一志愿95%;②自主招生志愿5%;③統(tǒng)招第二志愿;④擇校志愿。
第二批次學校錄取時,先進行統(tǒng)招第一志愿和自主招生志愿的錄取,若未完成招生計劃,進入統(tǒng)招第二志愿錄取。自主招生計劃若有剩余,可直接轉為統(tǒng)招計劃。據(jù)悉,第二批次錄取時間:7月12日—15日,結果查詢時間:7月15日22:00;錄取結束后,開始征集志愿填報,時間為:7月15日22:00—7月16日10:00,結果查詢時間:7月17日22:00。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根據(jù)網(wǎng)上征集志愿,在科目Ⅱ達到規(guī)定前置條件的基礎上,按照科目Ⅰ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為止。各招生學校招生計劃完成后,按擇校志愿分批次進行擇校生錄取。招生計劃未完成的學校不得錄取擇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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