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wǎng) 作者:碧月風荷 2013-04-08 15:28:40
東陽市教育局2013年金華中考高中招生工作實施意見
根據(jù)《教育部關于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驗區(qū)初中畢業(yè)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浙江省教育廳和金華市教育局相關文件精神,在認真總結我市近幾年高中招生工作實踐的基礎上,制訂東陽市2013年初中畢業(yè)考試與高中招生工作實施意見如下。
一、初中學業(yè)考試報名
1.學業(yè)考試的對象為2013年讀完規(guī)定年限義務教育的初中畢業(yè)生和參加2012年高中招生的其他同等學歷考生。
符合下列條件者準予報名:
。1)熱愛祖國、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德良好。
。2)初中畢業(yè)或具有同等學歷。
。3)報考普通高中年齡不超過十七歲(一九九六年一月一日以后出生),本市戶籍;報考職業(yè)高中的戶籍、年齡不限。
。4)身體健康。
2.下列對象不得報名:
。1)全日制普通高中、職業(yè)高中在校生和畢業(yè)生。
。2)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報名時間:3月26日至28日。
4.報名地點:應屆畢業(yè)生在就讀初中辦理集體報名手續(xù)(持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其中不在戶口所在地就近初中就讀(初三年級或初中階段二年及以上)的借讀學生,實行全市統(tǒng)一單獨編排報名號,東陽中學定向招生實行單獨計算定向指標和錄取;
外縣(市)戶口在本市借讀(二年及以上)且要求在東陽借考的考生,持申請書、父母居住證由借讀學校領導審核簽署意見后可同意借考,借考生不參加本市普通高中指令性計劃錄取。
5.全市統(tǒng)一實施無紙化報名,拍攝采集數(shù)碼照片,考生報名時交報考費65元(含體育及實驗考試費)。
6.在市外借讀回戶所在地報名的考生,應有畢業(yè)學校出具的是否應屆畢業(yè)及有無重讀的證明;初中階段有4年經歷的考生須交驗休學等原始證件(附入本人檔案)。
7.考生經所在初中審查符合報考條件者,報市招辦批準報名,并發(fā)給準考證。
8.不在我市報考的本市戶口考生,不得參加本市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統(tǒng)一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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