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wǎng)整合 作者:中考網(wǎng)編輯 2014-03-13 10:56:24
三、有關(guān)的史料
1.秦始皇死后,秦二世胡亥陰謀奪權(quán)的經(jīng)過
于是(胡亥、趙高、李斯)乃相與謀,詐為受始皇詔丞相,立子胡亥為太子。更為書賜長子扶蘇曰:“朕巡行天下,禱祠名山諸神以延壽命。今扶蘇與將軍蒙恬將師數(shù)十萬以屯邊,十有余年矣,不能進而前,士卒多耗,無尺寸之功。乃反數(shù)上書直言誹謗我所為,以不得罷歸為太子,日夜怨望。扶蘇為人子不孝,其賜劍以自裁!將軍恬與扶蘇居外,不匡正,宜知其謀。為人臣不忠,其賜死,以兵屬裨將王離。”封其書以皇帝璽,遣胡亥客奉書賜扶蘇于上郡。
使者至,發(fā)書,扶蘇泣,入內(nèi)舍,欲自殺。蒙恬止扶蘇曰:“陛下居外,未立太子,使臣將三十萬眾守邊,公子為監(jiān),此天下重任也。今一使者來,即自殺,安知其非詐?請復(fù)請,復(fù)請而后死,未暮也。”使者數(shù)趣之。扶蘇為人仁,謂蒙恬曰:“父而賜子死,尚安復(fù)請!”即自殺。蒙恬不肯死,使者即以屬吏,系于陽周。
。ㄒ姟妒酚·李斯列傳》)
2.關(guān)于楚將項燕之死
。ㄊ蓟剩┒,秦王復(fù)召王翦,強起之,使將擊荊。取陳以南至平輿,虜荊王。秦王游至郢陳。荊將項燕立昌平君為荊王,反秦于淮南。二十四年,王翦、蒙武攻荊,破荊軍,昌平君死,項燕遂自殺。
。ㄒ姟妒酚·秦始皇本紀(jì)》)
四、補充注釋
1.將尉──《索隱》云:“官也。”《漢官儀》:“大縣二人,其尉將九百人,故云將尉也。”可見,“將尉”即將(統(tǒng)領(lǐng))卒之尉,不是一將一尉,下文“并殺兩尉”可證。
2.借第令毋斬──文言文中常有復(fù)合虛詞,大多是上下同義,不可分割,例如“借令”“第令”,皆假使之義。這句話里的“借第令”三字連用,仍是假使之義。前面的譯文作“就算僥幸不殺頭”,就是將此三字視為一個整體,而不用機械的“對號入座”的譯法。
3.乃令符離人葛嬰將兵徇蘄以東。攻、、苦、柘、譙皆下之。──此句不能連讀,連讀則語意模糊,、、苦、柘、譙諸地均在蘄之西,而葛嬰奉命“徇蘄以東”,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其實這里說的是兵分兩路:葛嬰東進,陳涉率軍西進。如果在“攻……”句前加上“自將兵”三字,意思就清楚了。讀文言文要注意這一類省略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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