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4-03-13 09:52:38
五、《風箏》思想內容面面觀
1.從兒童教育角度去理解(陳根生)
正因為《風箏》發(fā)表后影響頗大,因而作品中那位施行“精神虐殺”的封建兒童教育的兄長,是不是作者自身呢?亦即作者寫的是不是自己的親身經歷呢?這個問題一直為人們很感興趣。這樣,魯迅的親屬理所當然地成為人們孜孜請教的對象。魯迅的三弟周建人解放前就寫道:
魯迅有時候會把一件事特別強調起來,……例如他所寫的關于反對他的兄弟糊風箏的文章就是這樣。實際上,他沒有那么反對得厲害,他自己的確不放風箏,但并不嚴厲地反對別人放風箏。
幾十年來,周建人同志數次回答此類詢問,直到80年代他還給訪問者明確作答:
我不記得有這回事。
但是,魯迅的夫人許廣平同志卻持不同的說法。她在談話中是把《風箏》中的“我”與魯迅、小兄弟與周建人當作同一個人來向人們介紹的。1956年的金色的秋天,北京市北海少年之家舉行魯迅紀念會,許廣平同志應邀在會上向少年兒童們作報告說:
魯迅長大后曾檢討自己對待兄弟有些太兇了。他還說過一件事:有一次,放學回家后他不知道弟弟(周建人)到哪里去了,后來看見他在一間堆積雜物的小屋里糊風箏,他覺得這是件沒出息的事,就把弟弟的風箏撕毀了,當他長大后覺得這樣對弟弟是很不對的。曾對弟弟提起這件事,他弟弟說有這件事嗎?我都記不得了。后來魯迅伯伯就說,他不記得這件事使我更不好受。還說:自己做過的錯事應該牢牢記住,并不是人家不記得就可以過去了。
許廣平同志的講話獲得廣泛的贊賞,不少魯迅研究家寫作魯迅傳記時都是認真使用《風箏》中所提供的材料的。
那么,周建人同志的話全錯了嗎?問題當然也不會這么簡單。因為《風箏》里明明寫過,早在當年小兄弟“他什么也不記得了”。但是,即使《風箏》寫的是作者自身的經歷,卻也不等于魯迅在執(zhí)筆時對原材料沒有取舍,沒有突出,沒有必要的渲染和強調,否則,恐怕就難以取得預期的藝術效果了。
而且,以上僅是就創(chuàng)作素材而言,重要的是對作品主題的認識。所喜魯迅兩位親屬都是一直從兒童教育角度來談《風箏》的。周建老明確指出:“我想他所以這樣寫,主要是批判當時一些人對兒童的不正確的態(tài)度和教育方法。”在理解《風箏》主題為批判封建的兒童教育思想和方法,提倡近代兒童教育的科學觀念,這不就統一起來了嗎?兩位魯迅親屬的話在精神實質上還有什么根本分歧存在嗎?
(選自《魯迅名篇問世之后》,復旦大學出版社1986年版)
2.從批判封建教育思想和倫理道德的角度去理解(王崇志)
《風箏》敘寫了“我”的一件往事及其帶給“我”的一段思想感情的經歷。作品中的“我”向來不愛放風箏,并且不準自己的小兄弟放,有一次還粗暴地毀掉了小兄弟苦心孤詣做好的風箏。這一件當時毫不在意的小事,時隔二十年,突然出現在記憶中,竟如此劇烈地啃噬著自己的心,以至渴望得到補救,卻已經無濟于事,只是平添了心頭的沉重,而且此后每憶及此,就感到一種“無可把握的悲哀”。讀過之后,我們不禁為小兄弟的不幸遭遇,為“我”的補過不及的悔恨,深深太息,同時覺得需要思索一些什么問題。
一個純潔無邪的孩子,他的正常的天性,他的合理的愿望,只是因為有悖于大人們的“信條”,就不能發(fā)展,就得不到實現,甚至要為此付出代價,這使人痛切地感到其中包含著某種具有悲劇意味的東西。被糟踐的雖然是一只風箏,可是同時受到傷害的卻是一顆本來應該受到愛撫的稚嫩的心。作者稱之為“精神的虐殺”,是非常深刻的。這“精神的虐殺”的一幕是怎么造成的?這是個耐人尋味的問題。我們當然不能把事情的原因歸結為“我”的性格的“老成持重”。作者說過,我們的一舉一動,雖似自己作主,其實多受死鬼牽制,指出了傳統的舊思想、舊觀念對人們的影響和毒害。放風箏,這本是“兒童最正當的行為”,“我”卻把它看作是“沒有出息孩子所做的玩藝”,而且強加于人,對小兄弟橫加限制,以至因為“憤怒他的瞞了我的眼睛”,“偷做沒出息孩子的玩藝”,而破壞了小兄弟辛辛苦苦做好的風箏,“即刻伸手折斷了蝴蝶的一支翅骨,又將風輪擲在地下,踏扁了。”如此無情的踐踏,“我”是毫不顧忌地做了。小兄弟受了這樣無理的對待,也只能逆來順受。因為“論長幼”,“我”是兄長,自以為擁有無限的權力。從“我”對風箏的態(tài)度和破壞風箏的粗暴行為,我們清楚地看到了“我”的精神上和心理上某種鮮明的印記──被扼殺兒童天性的封建教育思想和老幼尊卑的陳腐觀念打下的烙印。應該說,“我”的所作所為,既是個性化的,同時也具有時代的特點,這就使這一場關于風箏的糾紛有了深刻的社會意義。
這個風箏事件不一定是作者經歷中曾有的實事,但卻是當時社會里會有的實情。封建思想有形無形地摧殘著我們一輩一輩的人。類似《風箏》中這樣的日常生活“小事”,在舊社會里是時時發(fā)生、處處存在著的,可是往往被人們忽略,甚至被視為理所當然,就像作品中未曾覺悟之前的“我”那樣。作品一再強調“我”的沉重和悲哀,不僅僅表現了“我”的個人的悔恨,其中也包含著作者對這種普遍的精神麻木狀態(tài)的憂慮和痛惜的感情。作者憑著他敏銳的觀察和深刻的思索,從生活中捕捉了這一素材,經過概括,加以鋪陳,把它藝術地再現了出來,表示了對封建的教育思想和倫理道德的否定和深惡痛絕,并啟發(fā)人們思考,從而有所覺悟。因此,這篇作品很有教育意義。即使在今天,封建主義的思想殘余,在我們生活的各個方面還遠遠沒有肅清,我們仍然可以從作品中得到極大的思想教益。
(《讀〈風箏〉》,《〈野草〉賞析》,福建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3.從自我解剖的角度去理解(王瑤)
魯迅曾說:“我的的確確時時解剖別人,然而更多的是更無情面地解剖我自己。”又說:“我知道我自己,我解剖自己并不比解剖別人留情面。”我們讀過許多魯迅的精辟的解剖別人的文章,而像《吶喊》中的《一件小事》和《野草》中的《風箏》那種帶有深刻的自我批判性質的文字,同樣給人們以難以磨滅的印象;就因為從這種文章中我們更容易體會到一個革命者的勇于正視自己缺點的高尚品質。正如魯迅自己所說:“然而革命者決不怕批判自己,他知道得很清楚,他們敢于明言。”魯迅向來是十分憎惡“瞞”與“騙”的,阿Q的精神勝利法的主要特征之一就是不敢正視自己的缺點,魯迅之所以那么深刻的批判阿Q精神,也正是要啟示人們勇于洗滌自己的靈魂,走向改革的道路。以《風箏》為例,作者在敘述20年前兒時的一段生活時,心情沉重地感到當時對小兄弟做了一件錯事,于是充滿內疚地抒寫自己的心緒,而“心也仿佛變了鉛塊,很重很重的墮下去了”。當然,《風箏》是通過敘事來抒情的,而且作者的思緒已經非常明確,因之它的內容并不難于理解。
(摘自《論野草》,《魯迅作品論集》,人民文學出版社1984年版)
4.從親情角度去理解(康錦屏)
善于反省和自責,是前進的有希望的人所具有的一種內心情操和美德。魯迅就是一生躬身實踐“解剖自己并不比解剖別人留情面”的人。因為他認識到:“多有不自滿的人的種族,永遠前進,永遠有希望。多有只知責人不知反省的人的種族,禍哉禍哉!”(《隨感錄》)《風箏》就是一篇用充滿詩意的筆調,形象地再現了魯迅嚴于自責和反省的品格與情懷的優(yōu)美散文,它吹奏出了一曲人情美的溫馨之歌,讓人沉醉在自然、和諧、水乳交融的詩情畫意里。
《風箏》寫于1925年1月24日。這一天是中國舊歷的正月初一。此時,魯迅居住的北京,“四面都還是嚴冬的肅殺”,而出現于遠處天空中一二風箏的浮動,使“我”似乎看到“久經訣別的故鄉(xiāng)久經逝去的春天,卻在這天空中蕩漾了”,由此在“我”與讀者的面前展示出了故鄉(xiāng)風箏時節(jié)春光明媚的圖畫:天空,抬眼看見的是淡墨色的蟹風箏或嫩藍色的蜈蚣風箏,耳邊聽見的是沙沙的風輪聲;地上,楊柳已經吐芽,山桃也多吐蕾,這早春二月的景象正和天上的點綴相照應。作者把往事的回憶放在這樣的畫面中展開,使現實中嚴冬的“寒威”與回想中春日的“溫和”互相映襯,既增添了往事回憶哀婉動人的力量,又使作品帶上幾分明麗的色彩,透露出作者不滿黑暗現實、向往光明天地的心情。既是以小兄弟為代表的兒童們天真無瑕的心靈美的映襯,又是“我”感于事,觸于景,引動自責反思之情的觸媒。作者對故鄉(xiāng)二月風箏季節(jié)佳境的詩一般的描繪和著意渲染,既是作者追求美的激情的一種表現,又是小兄弟追求美的激情的一種反映,從而譜寫了一曲動人的心靈美的頌歌。
這支人情美的頌歌蕩漾在小兄弟對風箏入迷的情態(tài)的描寫里,蕩漾在小兄弟因風箏被“我”毀壞的“驚惶”、“絕望”的痛苦里,蕩漾在小兄弟“全然忘卻,毫不怨恨”的心靈里。
這支人情美的頌歌也回響在“我”“不愛”放風箏,“嫌惡”風箏,“不許”放風箏,因而鄙夷小兄弟“最”喜歡風箏的笑聲中;回響在“我”蠻橫毀壞小兄弟“苦心孤詣”而“偷做”的風箏,并“傲然”離去的神態(tài)中,和認為風箏是“沒出息的孩子的玩藝”的偏見中,回響在“我”急于“補過”而終于無可補救的“無可把握的悲哀”中。
心曲蕩漾的幾段文字,都是潑墨般的至情文字,抒發(fā)得真切動人。作品首先生動地描寫了小兄弟對風箏入迷的情狀:他沒有風箏,就眼巴巴“呆看”著人家的風箏在空中飄游而“出神”,“有時至于小半日”;他時而為人家的風箏突然跌落下來而失聲“驚呼”;他時而又為人家的風箏因“纏繞解開”而“高興得跳躍……”多么美好的心靈,多么純真的情感!作者把小兄弟入迷的情狀描寫得越如醉如癡,越能加重對剝奪他放風箏權利的封建家規(guī)的控訴力量,越能使在嚴冬中生活而向往春天的“我”的心中掀起感情的波瀾,從而痛感自己不準小兄弟放風箏,并把小兄弟喜歡入迷的表現視為“笑柄”,看作“可鄙”的思想與行為,是對一顆稚嫩的童心的嚴重摧殘,由此而自責和反思,袒露出嚴于解剖自己的心靈美。作品接著寫了一段“精神的虐殺”的文字,栩栩如生地描繪了兩個呼之欲出的人物:秘密被發(fā)現后,“我”因為“憤怒他瞞了我的眼睛”偷做風箏,便“即刻伸手折斷了蝴蝶的一支翅骨,又將風輪擲在地下,踏扁了”。幾筆就勾畫出了頗帶幾分專制色彩的心理狀態(tài),表現出了“我”的盛怒和蠻橫。小兄弟呢?他“很驚惶地站起來,失了色瑟縮著”,“后來絕望地站在小屋里”。一個追求美的心靈被扼殺而痛苦無告,一個戕害美的心靈由于病態(tài)的偏見與封建長幼尊卑的倫理的威力而“傲然”地“勝利”得意。兩種心境的描寫,形成了強烈的沖擊力,使人們的靈魂為之震顫。這樣,當“游戲是兒童最正當的行為,玩具是兒童的天使”這一新鮮科學氣息一旦吸進“我”的中毒很深的心靈,就產生了“懲罰”感,就難忘那“精神的虐殺”的一幕,心就“仿佛同時變了鉛塊,很重很重地墮下去了”。這種內疚與悔恨,無疑是時代新風吹拂的結果,無疑也是“我”拋棄舊我,追求新我的人情美的表現。作品往后描寫“我”企望“補過”時,更加形象地抒寫了兩個美的情懷:由“不愛放風箏”,“嫌惡”風箏,反對小兄弟放風箏,毀壞風箏到“送他風箏,贊成他放,勸他放,我和他一同放”,這是多么大的變化啊!“我”抖掉了精神的枷鎖,似乎恢復了兒童的天性,“嚷著,跑著,笑著”,在歡快的旋律中,極為簡短的語句隨著輕松的節(jié)奏跳躍著,好像重現了孩子們放風箏時活潑、歡樂的景象。但這只不過是一個反襯罷了,因為時過境遷,一切都無從追回了,結果只能加重“我”悵惘、悔恨的情感,這種追悔無及的心情是美的。特別是當“我”懷著一顆“沉重”的心去討小兄弟的寬恕時,小兄弟卻“全然忘卻”在“我”看來是“精神的虐殺”的一幕。聽著往事反而“驚異地笑著”:“有過這樣的事么?”這段樸實無華的文字,展示了兩個美的心靈:一個嚴于自責,懇求寬恕自己的過失;一個幼稚純真,全然忘卻別人的錯處。多么美的高尚情操啊!我們的人際關系中能具有這樣的人情美,社會豈不就凈化了么!
我愛《風箏》深沉的思想力量,我更愛《風箏》中所體現的人的內心美好的感情,在肅殺的嚴冬中給人們心頭以“故鄉(xiāng)的春天”般的溫暖!魯迅用真摯動人的感情所譜寫的這曲人情美的頌歌,會永遠回蕩在人們的心中。
(《一曲人情美的溫馨的歌──讀〈風箏〉》,《魯迅名篇分類鑒賞辭典》,中國婦女出版社199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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